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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2-08-28
南海网海口8月20日消息(南海网记者高鹏 实习生符文茜 通讯员周平虎)8月20日,南海网记者由省交警总队获悉,为切实加强道路通行秩序管理,深化“牵手平安行”活动,为党的十八大的胜利召开创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公安部统一部署,海南省交警总队决定自8月20日起至10月31日在全省开展机动车涉牌涉证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
据介绍,此次整治重点为,重点车辆:群众举报的涉嫌套牌假牌机动车、遮挡和污损号牌机动车,长期在辖区内行驶的悬挂外地车号牌的机动车,多次补牌补证、未粘贴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交通违法记录多且未处理的机动车。重点违法:在城市和高速公路、国省道重点查处套牌、假牌、假证等违法行为;在城郊结合部、农村和县乡道路重点查处驾驶无牌无证、假牌假证、拼组装和报废机动车上路等违法行为。重点场所:物流集散地、居民区、停车场、建筑工地,机动车品牌销售店、二手车交易市场、车辆修理厂、报废车回收企业、汽车美容装饰网点。
省交警总队要求各地交警要成立查处套牌假牌执法小分队、查缉小组等专业化队伍,针对本地区套牌假牌违法行为的规律特点,机动灵活开展查缉行动。
整治期间,每月第一周和第四周的周四为全国集中统一行动日,省交警总队将会不定期组织开展集中查缉行动和异地执法检查。
各地交警将通过集中排查,梳理汇总近年来积压的未处理交通违法数量多等记录异常的车辆信息和有3次以上补牌补证记录的车辆信息,录入套牌管理系统,作为套牌嫌疑车辆纳入路面查缉布控范围。明确对违法车辆的类型、颜色等特征与注册登记信息不符的,要将涉嫌套牌信息及相应的违法信息录入套牌管理系统,不得录入交通违法业务处理系统。
省交警总队明确,要用足法律手段,严厉处罚涉牌涉证违法行为。对涉牌涉三亚家庭旅馆证违法行为,依法应当扣留车辆的要依法扣留,依法应当收缴非法牌证的要依法收缴,依法应当罚款的要依法罚款,依法应当记分的要依法记分。对使用套牌期间发生的交通技术监控违法记录,要在查明事实基础上,责令套牌违法行为人全部依法处理。对驾驶非法拼装和报废车辆的,在依法强制报废机动车的同时,应当依法吊销驾驶人的驾驶证。对伪造、变造、买卖机动车行驶证、登记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有盗抢、走私嫌疑的机动车,分别移交刑侦、海关缉私部门查处。
全省交警部门还将加强对停车场、机动车品牌销售店、汽车修理厂、二手车交易市场、汽车美容装饰网点、报废车回收企业等重点场所的检查,发现、查处套牌假牌、无牌无证车辆。要将查处的机动车涉牌涉证违法行为信息转递至违法行为人所在地公安交管部门,属于套牌假牌的,抄告其所在单位,加强教育管理。要加强与治安、刑侦、工商部门协调配合,查处和取缔制造、贩卖假牌假证及制售伪造、变造号牌工具的窝点,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要将临时行驶车号牌核发工作延伸到机动车品牌销售店、二手车交易市场等服务网点,并监督现场按规定粘贴临时行驶车号牌;在办理登记、核发检验合格标志等业务时,要严格监督机动车安装符合《机动车号牌专用固封装置》(GA804)规定的新式固封装置,防止挪用号牌等违法行为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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